2014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解析,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一

2014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解析,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一

这里给大家看希律法考2016年真题卷一的解析。 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因为文章的长度问题,这里共有51-60题。

51 .关于公证制度和业务,以下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立的公证处,其名称中的编号不得与境内其他公证处的编号相同或者相近

b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有权任命公证员,出具公证员执业证书,变更执业公证处

C .黄某委托儿子代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其住所地公证处可以受理其委托公证的申请

d .王某认为公证处为父亲办理的公证放弃继承错误,向该公证处提出复议申请

考题答案

c ) c

分析问题

【考点】公证制度

【解析】a选项,《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19条第2款规定:公证机构名称中的字号不得少于两个字符,不得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设立的其他公证机构名称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 不要和国内,而是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起,可以看出a项是错误的。

可选,《公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提出申请。 经公证机关推荐,由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申请任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据了解,公证员是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的。 b项错了。

C选项,《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公证,向住所地、常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房地产公证的,申请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交的办理房地产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本项正在进行房地产委托,可以向住所地申请,c项是正确的。

d项,《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审。 公证书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关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关应当更正。 在本款中,公证书的错误应重新讨论,而不是复议、d款的错误。

【答案】c

52 .我国宣布2015年全面实施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很快修改。 与此相对,以下哪一个是正确的?

a .在我国,政策和法律有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社会目标

B .立法在实践中始终滞后,只能“亡羊补牢”,不能适度超越和引领社会发展

c .越强调法治,越要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问题

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压力

考题答案

ACD

分析问题

【考点】政策与法律、法律与社会?

【解析】a项是正确的。 执政党的政策和法律,两者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历史使命等方面是相同的,因此政策和法律有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社会目标。 a项是正确的。

b选项错误。 立法总体上落后于社会生活,法有迟。 但这并不意味着立法只能“亡羊补牢”。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就能适度超越和引领社会发展。 b选项错误。

C选项是正确的。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d选项是正确的。 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实施二孩政策的背后,是中国人口形势已经发生历史性转折,如出生率进入超低水平、性别比例失衡、人口老龄化等,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因此根据社会状况的新变化适时调整人口政策修改法律有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压力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ACD

53 .法治政府的建设要求行政部门不得随意扩大权力、与民争利,避免出现“有利争管、无利可图”的现象。 以下方法有助于避免这种现象吗?

答:某省政府统一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能,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b .某市要求行政审批部门退出中介服务机构,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

c .某区依法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治失职、渎职人员

d .某县注重提高行政效能,缩短行政审批流程,减少行政审批环节

考题答案

ABCD

分析问题

【考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分析】a选项正确。 统筹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省级政府要强化的法定职责,符合法治政府的要求。

b选项是正确的。 推进法治政府需要消除权力设置寻租空间。 行政审批部门有行政审批权,兼做中介服务机构容易出现权力界限不清、权力寻租的现象。 审批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放宽社会中介机构准入,避免与民争利,符合法治政府建设需要。

C选项是正确的。 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依法授权,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治失职、渎职。

d选项是正确的。 提高行政效率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答案】ABCD

54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以下哪些做法体现了这一要求?

a .最高法院、公安部规定在押的刑事被告人、上诉人穿正装或便装出庭受审

b .某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

c .某中级法院加大对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d .某基层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开庭审理时对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考题答案

ABCD

分析问题

【考点】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分析】a选项正确。 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指出为加强对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人民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受审。

B期权正确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必然要求。

C选项正确是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要求。

D选项构成少年法庭,对16岁以下少年犯不公开审理,符合保障人权的要求,是正确的。

【答案】ABCD

55 .有的村修改村规民约,改变“男尊女卑”、“男娶女”的老习惯、老传统,形成“女嫁男”的婚礼形式,解决上门招婿的村民待遇问题。 关于村规民约,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答:是完善村民自治、建设基层法治社会的有力抓手

b .是乡村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媒介,有利于在村民中培养规则意识

C .具有“移风易俗”的功能,既继承旧传统,又创造新风尚

d .可作为法院审判访婿村民待遇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

考题答案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

分析问题

【考点】非正式法的起源

【解析】村规民约是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规章制度,是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有利于在现实生活中培养村民的法治和规则意识。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乡规民约,并报乡一级政府备案。 因此,a选项和b选项是正确的。

村规民约是村版的文明公约,是乡村治理制度化的体现。 村规民约不仅保留了其传统精华,而且在丰富的内涵、创新手段等方面与时俱进。 因此,c项是正确的。

村民会议制定的乡规民约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不能直接适用于案件审判。 但村民是在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中自然形成的,体现了村民共同的理性、共同的感情和要求,法院在审理有关上门女婿的村民待遇案件时可以选择适用。 因此,d选项是不正确的。

【答案】ABC

56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的创举,被西方国家称为法治的“东方经验”。 关于人民调解,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人民调解员不属于法治工作队,但仍然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b .法院应重视执行已确认效力的调解协议,防止被调解的纠纷再次流入法院

c .人民调解制度可以缓解大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国家司法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

d .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主要优点是不拘泥法律规定,不依赖专门法律知识

考题答案

英国广播公司

分析问题

【考点】人民调解制度

【解析】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德说服纠纷当事人,相互理解、平等协商、自行达成共识解决纠纷的活动。

a项错了。 我国法治队伍由法治专业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组成。 法治专业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核心部分,包括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是保障国家法治运行的基础。 法律服务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律师队伍、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对国家法治运行具有促进作用。 据了解,人民调解员属于法治工作队,a项是错误的,不选。

b项是正确的。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知道b项是正确的,应该选择。

c项是正确的。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外纠纷解决途径之一,可以解决一定范围内的纠纷,从而缓解大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国家司法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 我知道c项是正确的,应该选择。

d项错了。 不拘法律规定,不依赖专业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特点之一,但不是其主要优势。 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主要优点是植根于大众,灵活方便,成本低,效率高。

【答案】BC

57 .林某与已就业的鹏翔航空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解决争议中威胁将来乘坐鹏翔公司航班时采取报复措施。 林某退休后,选择乘坐鹏翔公司航班时被拒,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航空公司根据《合同法》负有强制合同订立义务,根据《民用航空法》有保障飞行安全的义务。 虽然相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对此类拒载没有明确规定,但按照航空业的惯例航空公司有权基于飞行安全理由拒载乘客。 关于这个事件,下面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反映了法的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

b .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官的自由裁量不受任何限制

c .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是正式法律的根源

d .不违反法律的行业惯例作为审判依据

考题答案

ACD

分析问题

【考点】法的价值冲突,法的起源

【解析】从问题来分析,正题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一是林某选择航空公司的自由;二是航空公司是否有权基于飞行安全拒载,即法律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的冲突。 a的选择是正确的。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必须受到合理限制。 如果不这样做,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就无法保证。 为了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规定了法官运用法律原则进行审判的严格条件和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顺序。 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

国际公约是我国正式法律的根源。 条约生效后,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规则,对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具有法律约束力。 C选项是正确的。

“行业惯例”属于“习惯”,是非正式法律的根源。 虽然相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对此类拒绝装载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航空业的惯例、基于飞行安全可以拒绝装载的惯例,这一问题的相关情况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并成为法院的审判依据,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ACD

58 .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于2003年7月14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处以40万元罚款。 耀亚公司向法院呼吁惩处违法行为。 法院明确,《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该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10万元。 关于这个事件,下面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效力顺序相同

B. 《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

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正当性

d .法院可以在判决中取消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考题答案

英国广播公司

分析问题

【考点】正式法起源的效力位阶

【解析】a项错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公布的行政法规,其效力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公布的《安全生产法》,因此a选项是错误的。

b项是正确的。 公法是指与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国家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制度,涉及《安全生产法》。 行政处罚的规定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属于国家公权力范畴,B选项正确。

c项是正确的。 正题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法》这两个法的正式起源的效力位阶问题。 不同位阶法律渊源冲突原则包括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则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等。 法律高于法规原则的,应当适用《安全生产法》作为判断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的依据。 C选项是正确的。

d项错了。 取消与上位法冲突的下位法部分条款是对规范性法律文书的修改,是立法活动的一部分,在我国法院不能以判决形式直接取消。 根据《立法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只能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依职权撤销。 D选项错误。

【答案】BC

59 .特别法优先原则是解决同位素法律根源性冲突时所依据的原则。 关于这个原则,以下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 .同一机关作出的特别规定优先适用于同时或之前施行的一般规定

b .同一法律内部的规则规定对原则规定优先适用

c .同一法律内部的分则规定对总则规定优先适用

d .同一法律内部的具体规定对一般规定优先适用

考题答案

ABCD

分析问题

【考点】正式法根源效力冲突中的“特别法优先原则”

【解析】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是属于同一等级的法律的起源。 同一等级的法律起源发生冲突时,基于“特别法优先原则”,特别规定优先于同时施行的一般规定。 根据“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该特别规定也优先适用于以前实施的一般规定。 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

法律原则规定比较抽象概括,外延广泛,适用法律原则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只有在法律规则不适用的情况下,法律原则才能起到填补“法律漏洞”的作用。 实际上法律规则优先于法律原则适用。 b选项是正确的。

一部法律的总则对该法调整后的社会关系作了总体的、原则性的规定,分则对总则的内容作了更为具体、详细的说明,使得总则与分则的关系相当于普通法和特别法的规定,分则的内容优先适用,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 同一法律的具体规定相对于一般规定,同样类似于特别法和普通法的关系,具体规定优先适用,d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ABCD

60 .小李欠小王200万元,小赵担保。 此后,李先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 王某将李和赵某告上法院,要求还债。 赵先生认为,如果李先生罪名成立,借款合同违反法律强制规定无效,赵先生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认为李先生的犯罪不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判决李先生和赵先生承担偿还和担保的责任。 关于这个事件,下面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李某罪名成立时,将发生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竞合

b .李某与王某之间借款合同的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C .王某的起诉是唯一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d .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

考题答案

BD

分析问题

【考点】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竞争、法律关系、法律事实

【解析】法律责任竞合是指因某一法律事实的出现,产生两个以上法律责任,这些责任相互冲突的现象。 正题李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构成对王某的违约责任,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认为,李某的犯罪行为并不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李某和赵某负有偿还和担保的责任。 即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不冲突,可以同时承担,不构成责任竞合。 a选项错误。

调解性法律关系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法律主体之间可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李某与王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基于合法借款行为产生的调节性法律关系,b选项是正确的。

正题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应当具备最主要的法律事实。 其中之一是王某向法院起诉的行为。 其二,李先生没有偿还王先生的债务。 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

法律责任的免除也叫免责,是指法律责任因发生法定条件而部分或全部免除,其中有不诉和协议免责。 王某可以与李某协商,经王某同意,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d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