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2014年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

2013年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2014年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

一.选题

1 .关于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权利,以下哪一项是正确的? ( 2014/2/25 )

a .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b .为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膳食等费用获得补助的权利

c .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

d .对检察院作出的有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1 .【考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a项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应当予以补助。” 但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当事人而不是证人,无权通过证言获得补助。 b项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c项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对有条件的不起诉案件被害人的起诉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第一百八十条关于其他种类不起诉被害人起诉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起诉。 d项是正确的,当选了。

所以正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