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人看
2022年法律考试的客观问题已经结束了。 许多考生已经取得了满意的成绩,纷纷紧张地准备着2022年法律考试主考。 但是,另一位考生因为疫情问题推迟考试,有很多压力和不安。 最近,很多考生都在咨询橙子客观题的延期考试应该如何准备考试。 另外,很多考生都想让橙子整理2022年法律考试客观题真题的想法出版,所以橙子花了几天时间认真整理
例如,这在微博上一直在讨论
“再婚后收养对方孩子”的奇葩案例:西姆、邱两人都再婚,婚前育有一子一女。 因为星俊、星贤、邱妙、邱丽、星俊的前妻和邱的前夫都同意,两人打算收养对方的孩子,重新组成新的六口之家。 下面这样的说法正确吗?
A、邱某已经30岁了,可以收养沈俊,让沈俏变漂亮
b、沈某只能收养邱丽、邱丽中的一人
c、沈先生未满30岁,不得收养邱丽、邱丽
d、沈某前妻和邱某前夫无特殊困难,不影响两人收养
这个问题本身并不是什么特别的考点,主要调查收养条件是我们一直强调的重要考点,但案例本身有点独特,再婚后,在前妻或前夫的同意下,收养对方的孩子,成为法律上真正意义上的亲子关系,这种情况几乎都发生在实践中考生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操作呢? 是什么? 但是,考生们不需要想太多。 我们能做出正确的问题就好了。
我们给大家整理了答案:
答案: AD
分析】【回想版真题,答案分析请参考】
《民法典》第1103条规定,继父或继母经继子生父同意,可以收养继子,不受本法第1093条第3款、1094条第3款、第1098条和第1100条第1款规定的限制。 其中,第1093条第3款和第1094条第3款均指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的情形; 第一百零九条、被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孩子或者只有一个孩子。 有养育、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儿童的疾病; (四)无有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的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个孩子。 有孩子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 据此,本案中,暹罗和邱某可以在暹罗前妻和邱某前夫的同意下收养,且不受上述限制,因此A、D选择正确,B、C选择错误。
还有一个刑法问题还很有趣,这个问题本身难度很低,但是很多考生还不知道,一起来看看吧。
以下选项是否正确?
a、公司甲方购买住房后,以职工乙方名义登记住房,乙方谎称房产证丢失补办房产证,卖给不知情的丙方。 乙方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快递员错把快递(洗衣机)送到收件人的邻居甲,邻居知道快递对门,就把快递带回家。 甲方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C、乙方去朋友甲方家喝酒作客,乙方偷了甲方的自行车。 因为甲方喝了很多乙方一起偷了自己的自行车,所以甲方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甲方在无人销售店把更贵的品牌换成低价的,涂低价的买高价的。 甲方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答案: d
分析【回忆出版仅供参考】
选项a错误,乙方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的想象竞争。 乙方将属于甲方公司的住宅出卖给丙方,对房屋构成盗窃罪,同时乙方隐瞒事实,将不属于自己房屋的住宅出卖给丙方,对丙方购房款构成诈骗罪,想象力一致。
B选项错误,甲方的行为即构成侵占罪。 甲方属于非法占有快递企业误发给自己的快递为己有,成立非法占有罪,侵占遗忘物品而非盗窃罪。
C选项错误,甲方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对象为他人占有的财物,甲方对自己所有且占有的财物——自行车盗窃罪不能成立。
D选项正确,甲方行为构成盗窃罪。 甲方将低价商品品牌转化为高价商品品牌是一种诈骗行为,但由于超市无人值守,顾客利用自动会计台自行完成交易,不存在现实中的诈骗分子,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求,应认定为盗窃罪。
刑法问题大多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案例,所以学习刑法时要注意多记住一些典型案例。
因为篇幅有限,所以整理了《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回忆版》。 如果需要伙伴的话,可以找橙子来收哦~
自考资料网:建议开通永久VIP超级会员更划算,除特殊资源外,全站所有资源永久免费下载
1. 本站所有网课课程资料来源于用户上传和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邮件联系站长!
2. 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助力考生上岸!
3. 如果你想分享自己的经验或案例,可在后台编辑,经审核后发布在“自考资料网”,有下载币奖励哦!
4. 本站提供的课程资源,可能含有水印,介意者请勿下载!
5. 如有链接无法下载、失效或广告,请联系管理员处理(在线客服)!
6. 本站资源售价只是赞助,收取费用仅维持本站的日常运营所需!
7. 星光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