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1-25),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解析(司法部官方版本)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1-25),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解析(司法部官方版本)

1 .关于搜查认识,以下哪个是正确的?

a .强迫猥亵案件,让嫌疑人识别受害者

b .盗窃案件,让嫌疑人到现场识别藏匿赃物的房屋

c .故意伤害案件,使嫌疑人和受害者能够一起识别凶器

d .刑讯逼供案件,使受害者能在四张照片中识别嫌疑人

问题的答案b

分析问题

公安部《刑诉程序规定》第24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识别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 第251条规定,识别时,应当将识别对象混入特征相似的其他对象,不得给识别者任何暗示。 确定犯罪嫌疑人时,辨认被确定人数应当在七人以上的犯罪嫌疑人照片的,应当提交十人以上的照片; 识别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分。 第250条第2款规定:多人识别同一识别对象的,应当由识别人单独进行。 最高检察《刑诉规则》第260条规定,识别时,不得将识别对象混入其他对象,对识别者给予任何暗示。 在识别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识别的人数为五至十人,照片为五至十张。

项识别对象错了

c项错误不能由认识者一起辩白

d项的错误是识别物的混淆项数量不符合标准,

ACD项目都不能选择,只有b项目当选。

2 .叶某因涉嫌飞车抢劫行人财物被立案侦查。 在审查起诉后,检方认为实施这一抢劫行为的是另一个人。 关于本案处理,以下哪个是正确的?

a .检察院可以将档案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b .退回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应当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C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害人不服向法院自诉,法院受理后,不起诉决定自动撤销

d .最高检察院认为叶某的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直接撤销不起诉决定

考题答案

d

分析问题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告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最高检《刑诉规则》第401条第二款规定,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受理对被害人不起诉人起诉的通知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停止复查,并将决定不起诉所依据的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撤销或者指示下级人民检察院改正。

在正题中,a项错误地必须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b款规定“检察机关认为实施该抢劫行为的是另一人”,即认为案件是被告人以外的人所为的,无需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不予起诉。 c项错误在法院受理自诉后,不起诉决定不会自动撤销。 只有d是正确的。

3 .哪些选项属于二审终审制例外?

a .自诉案件刑事笔录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b .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无上诉、抗诉,期满即发生法律效力

c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报请最高法院批准后生效

d .法院可以通过复审,撤销或变更生效的二审判决

考题答案

c ) c

分析问题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的基本审判制度。 制度规定,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终结,作出判决的是生效判决的审判制度。 我国两审终审制度的例外有三个。 一是最高法院作为第一审案件的审判分庭,作出判决的是终审判决;二是死刑判决的案件,二审判决仍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三各级地方法院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的,都要经最高法院批准才能生效。 根据这些法律的规定,只有c项是正确的。

4 .以下哪一项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 .甲方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件,情节较轻,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B .乙抢劫案,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院不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C .猥亵物流传播案件,经审查认为情节明显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

D .丁暴力取证案件,可能被判处拘役,丁的辩护人为其无罪辩护

考题答案

b ) b

分析问题

《刑诉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没有异议的。 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29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的; (二)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认识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拒不认罪或者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有异议的; (五)辩护人为无罪辩护的;(六)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 (七)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

a项涉及的犯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是依法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所以不能选择a项。

c项法院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即使被告人认罪也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查,因此c项不能选择。

d项丁的辩护人为无罪辩护的,不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此d项不能选择。

5 .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应当以判决形式进行审判吗?

A .审理结果显示,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不是必须追诉的

b .自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c .经审理发现被告人系精神病患者,无法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后果的

d .被告人在审理中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不能确认无罪的

考题答案

c ) c

分析问题

判决是为了解决实体问题,是为了将量刑问题定罪。 刑事审判中作出是否有罪、是否刑罚处理决定的,一律适用判决。

《刑诉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对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依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 (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无法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后果,不给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被告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可以看出,c项是正确的,依法应当作出宣告被告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判决。

6 .段某因销售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后立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最高法院复核后认定原审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宜判处死刑,不予批准,发回省上一级法院重新审判。 关于省高级法院的重新审判,以下哪个是正确的?

a .应另行组成议院

b .五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c .应开庭审理

d .可直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考题答案

c ) c

分析问题

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应当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 应当开庭查明事实、验证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 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承认死刑,重新发回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但是,本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案件除外。 第三百五十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的案件,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四)复核中出现影响定罪量刑的新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批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五)原审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宜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批准,撤销原审,发回重审。 《刑诉法》第354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复核程序审理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出重新审判或者发回第一百七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三至五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a项错误的是,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中“原审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判处死刑”,正是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案件,另组成合议庭

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认可,发回上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二审合议庭不是由5人,而是由3到5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c项错误是因为根据《解释》的规定,只有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判时才应当开庭审理。 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直接改判,d项是正确的。

7 .甲方多次召集他人在市中心牺牲,行人乙轻伤,丙临街商铺严重受损。 甲方向法院起诉后,乙方和丙方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乙医疗费一万元,丙财产损害四万元。 判决生效交付执行后,经查明甲方除一辆汽车外无其他财产,且甲方曾因该汽车抵押获得小额贷款,尚欠银行贷款2.5万元,银行主张优先受偿。 法院以8万元的价格拍卖了甲方的汽车。 关于这8万元的执行顺序,以下哪一项是正确的?

a .医疗费银行贷款财产损失罚款

b .医疗费用财产损失银行贷款罚款

c .银行贷款医疗费财产损失罚款

d .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罚款银行贷款

考题答案

A

分析问题

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442条规定,被判处财产刑,同时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判处财产刑前由执行人承担的正当债务,需要用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应当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偿还。 《刑诉解释》第470条规定:财产刑和附带民事审判的执行,本解释未作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因此,刑事诉讼中财产刑与民事审判及民事责任的执行顺序为: 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顺序为2、赔偿被害人损失3、其他民事债务4、罚款5、无民财产。 债权人对执行对象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可以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从第一款医疗费中受偿后予以支持。 所以a项是正确的。

8 .张某某住甲市a区,曾任甲市b区某局长,因受贿罪被b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执行期间突发危重症,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张某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规定,被决定在监内执行。 关于这件事,以下哪个是正确的?

a .临时监外处决由a区法院决定

b .临时监外处决由b区法院决定

c .临时监外执行期间由a区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社区矫正

d .监狱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考题答案

c ) c

分析问题

《刑诉法》第254条第5款规定:交付执行前,由执行交付的人民法院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 交付执行后,监外处决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人民法院决定暂时在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应当监狱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第二百五十八条对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时在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c项是正确的。

()项错误)本案已交付执行,不能再由法院决定暂时监外执行。

b项也同样错误。 本案已经交付执行,法院暂时无法决定在监外执行。

()项错误)既然法院不能决定假释执行,就不能由法院决定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