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网站|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智慧农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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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办发[2022]3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和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部门,委员会、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进农业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数字化转型,培育新产业,开辟新业态,探索新模式,充分释放数字元素。农业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将促进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率和动力变化,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发展智慧农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总基调稳中求进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十二大将围绕“六大新产业”发展和“四个新设施”总体部署,实施省三大系统数字化转型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管理体系,大力发展农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协调应用,

(2)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智慧农业建设中的组织引导和监管作用,开拓多元化协同共建渠道,以“企业主投资建设平台、政府出资建设”的建设运营模式创新智慧农业购买服务投入少,主应用便捷”。构建运行机制,坚持市场化运作,着力发挥企业在智慧农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吸引和融合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农业建设。

——坚持短周期为重点,长周期蓄力。聚焦粮食安全、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种业资源等重点领域,布局周期短、见效快的智慧农业项目,尽快形成新的增长点。同时兼顾产业链的延伸、供应链的完善、价值链的提升、农业长期高质量发展的积累。

——坚持先行先试,优胜劣汰。按照目标驱动、分步推进的要求,先行先试,探索路径,带动示范,逐步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形成从点到线、从面到面、覆盖所有环节、完善全过程的智慧农业。发展格局。

——坚持原创开发和系统协调。着力培育智慧农业发展新动能,鼓励和支持硬件研发和原创软件开发,加快技术融合、产业融合、业务融合、模式融合,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应用和系统完善。提高农业转型升级质量和赋能能力。

(3)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智慧农业建设取得突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数字吉林”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完成省、市、县、村五级数字农业农村云平台(简称“济农云”)建设。“济农码”全面注册应用,“数字乡村”应用覆盖全省。基本建成了黑土地保护的“一张图”。、高标准农田“一张网”、耕地后备资源“一张图”,初步实现数字化种子资源管理、智能农机等8个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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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2年底,“济农云”在全省各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畜牧管理部门的应用率达到100%;确定10个“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试点应用覆盖涉农县(市、区),并结合全省“千村示范”工程,全面开展“数字村庄”建设。

到2025年底,完成省、市、县、村五级数字农业农村云平台建设;建设一批“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和“智慧农业示范县”。“数字村庄”将在全省范围内应用。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五个一”工程,夯实智慧农业发展基础。

1.完善“济农云”省级云平台。不断强化顶层数据聚合和系统应用集成等功能,制定建设标准,实现数据、服务、应用、标准“四个统一”。加快各级“济农云”平台建设部署,加大“济农码”注册、推广和应用力度,实现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四大领域全链条协同应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局)

2.建设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以“济农云”为基础,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不断提升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能力;建设和完善数据库群,重点建设基础资源库、生产过程库、生产主题库等,为分析、共享、应用提供支撑。(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局)

3.构建黑土地保护“一张图”。建立健全数字档案,编制数字土壤类型、养分分布图、耕地肥力等级图等,实施土地数字化动态管理,利用数字化档案建设成果指导黑土保护的精准度。整合黑土地分布、质量状况、保护措施等重要信息和数据,形成“一张图”,实现数据共享、协同联动、精准管理、动态监控,进一步提升黑土地保护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局)

4.建立高标准农田“网”。依托农业农村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将近年全省建设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时上图方式并入库。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网”,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据可查、过程监控、动态监管。(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局)

5.构建耕地后备资源“地图”。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的分布、地理坐标、面积、生态条件、地形坡度、土壤质地、土壤盐碱化程度等指标,以及土地所有权、开发利用、承包经营和水资源。将资源匹配情况纳入信息平台,形成全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一张图”,切实提高耕地后备资源管理水平,为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局)

(二)实施“十万”工程,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1.建设十个“智慧农业示范县”。按照“明确重点、突出亮点”的原则,聚焦粮食绿色优质高产、畜牧业绿色发展,“数字村庄”全覆盖应用将“智慧农业示范基地”数量确定为评价标准,突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农机作业智能化改造、“互联网+”现代农业、特色产业数字化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应用等不同主题,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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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100个“智慧农业示范基地”。支持种植业、园艺特产、水产品、农业机械、休闲农业等具有一定农业生产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智慧农业。主要方向是对生产主体进行农业机械设备智能化改造,应用数字化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对接“济农云”或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开展智慧农业建设,利用物联网、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应用学科管理数字化、生产智能化、精准引导。

3.建设千个示范“数字村”。进一步夯实智慧农业基础,结合全省“千村示范”建设,遵循“铁东模式”,围绕农业生产、农村经营、农民生活、社会治理四大领域,完善软硬件配置标准,突出应用服务高度 数字化、智能化可以全面助推产业发展农业网站,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提升村民幸福指数,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三)拓展8个数字化应用场景,创新智慧农业实施路径。

1、种子资源管理数字化应用场景。对接全国种业大数据平台,推动种业企业、生产经营、品种审定、品种保护、品种登记、品种推广等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普查等信息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种质资源的登记、保存、储存;依托“鸡牛云”平台,加快肉牛大数据育种系统建设,建设国家级畜牧业种源基因库。(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局、省畜牧局)

2、农机智能化应用场景。重点关注保护性耕作、农机智能作业、农机检测鉴定、农机安全监管、农机社会服务和作业数据分析等,开展保护性耕作作业区、质量监测和监管,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制定农机作业补贴。以此为基础,推进农机智能化生产和数字化管理,加快新型农机化主体高效发展和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

3、特色行业数字化应用场景。以白山、通化、延边等人参主产区为核心,开展人参产业数字化转型,在良种繁育、科学种植、线上线下销售等关键环节提供数字化应用;对梅花鹿养殖、养殖、防疫、加工、销售等环节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产业数字化应用水平,促进梅花鹿产业拓展升级;聚焦黑木耳产业数字化,示范推广食用菌大数据应用模式,加快设施农业智能化转型,助力特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

4、肉牛行业数字化应用场景。依托“极牛云”为养殖户提供数字化繁育改造服务,借助大数据分析,结合性控技术,为养殖户推荐最佳冷冻精液产品,确保犊牛性别和质量,提供卫生防疫服务。利用智能设备采集牛健康数据,建立实时监测的疾病预警和智能诊断系统,构建疾病快速诊断系统。运用数据辅助生活抵押、担保、保险、风险补偿等手段,推动试点场(户)活牛贷款抵押业务发展。提供完整的牛源溯源数据,支持活牛在线交易,牧草饲料、兽药等产品,加快肉牛网上交易系统建设。依托“吉牛云”,为省、市、县畜牧主管部门提供信息平台工具,帮助政府更有效地管理行业。(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省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局)

5、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应用场景。全省重要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优势农产品数字化管理。一是建立市、县、乡、村农产品监管“网格”电子监管目录和农产品主要生产者电子监管档案。二是引导食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出具电子承诺证,实现农产品原产地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三是完善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包括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平台追溯管理,鼓励其他农产品纳入平台追溯管理,整合农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认证(登记)等。纳入监测信息平台管理,提高农产品信息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认证(登记)等信息全部纳入监测信息平台管理,提高农产品信息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认证(登记)等信息全部纳入监测信息平台管理,提高农产品信息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6、“三业”融合数字化应用场景。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构建数字农业农村产业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鼓励农业生产主体开展生产基地、加工转化、仓储物流、营销全链条数字化建设。二是依托区域特色产业,引导农业企业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三是充分调动乡村旅游主体积极参与,开展必游指南、农耕体验、住宿美食、特色农产品等云服务,为新农业、新旅游注入新动能。(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畜牧局)

7、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大农业生产主体管理制度的推广应用,加快村集体数字化合作社建设,加强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智慧农场”改造;开展生产计划、采集和销售投入品、气象水分、测土配方、农机作业线 调度、田间管理、收储、大宗农产品交易、财务管理等全链条数字化应用;提供金融保险、品牌打造、农业技术咨询培训、休闲农业等配套服务。促进各类农业生产主体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率双提升。(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省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局)

8.“领先企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全产业链的突出优势,支持现代农业技术服务平台(MAP)建设,构建“龙头企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创新农业数字化管理模式全农业产业链,提高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农业综合智能化能力。带动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生产计划、投入品采购、经营管理、仓储保鲜、生产加工、网络营销等方面加大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提升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加快龙头企业产业链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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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育三个增长点,打造智慧农业新业态。

一、加快发展智能装备产业。加强对外合作联合攻关,推进农业物联网相关软件系统及相关产品研发,全面提升全省物联网科研和智能装备应用能力,努力打造农业互联网新优势我省物联网产业。推广新型智能采集设备、智能控制系统、大数据处理综合应用服务。推动我省智能导航、定位跟踪、自动驾驶相关软件系统和智能装备的制造、推广和应用,培育壮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智能农机装备产业。(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局)

2.加快发展农村网上交易。升级完善吉林省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丰富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数据仓库,为生产者和采购商提供农业生产资料集中采购、在线等数字化配套服务大宗农产品交易、金融、保险等数字化配套服务,实现产销精准对接。; 充分利用“济农码”,打通各类社会服务、农资下乡、农产品出村进城等网上交易。(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3.加快发展农业社会服务。寻找新市场、新模式、新需求相结合的突破口,聚焦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各产业环节“云”上数字应用服务的对接对接,推动相关服务的孵化和培养产业和服务人才,重点发展土地托管、金融托管、农机智能装备租赁、农村数据网贷、保险等新型业务应用服务。(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吉林省智慧农业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厅、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局、省畜牧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全省智慧农业发展总体战略和年度目标。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研究智慧农业发展的具体发展战略和重点项目安排,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建立例会制度,对各地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和督促,根据建设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建设方案,修正实施路径;会员单位从各自的职能特点出发,主动站队、合作,共同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建立智慧农业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和绩效考核,奖惩不良。

(二)加强政策支持。瞄准智慧农业建设目标,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现有项目和资金,支持智慧农业配套建设,积极培育壮大智慧农业产业化主体;鼓励各地加大对智慧农业建设的投入,积极探索政府融资、政社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智能农业。

(三)加强技术人才支持。加快构建多层次智慧农业人才体系,支持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人才聚集农业网站,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地方相关企业开展人才培养和联合孵化,培养一批人才。智慧农业领军人才、工程师和职业经理人团队;实施优质农民培训计划,打造具有互联网思维、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型专业农民队伍;加强智慧农业干部培训,结合县、乡、村干部培训,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9 月 30 日

(本文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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