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
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具体条件和要求见《东北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和《东北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一、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届时可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人员。考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毕业满2年(毕业至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及以上(现场确认前已完成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10门及以上,全国高校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通过国家英语三级考试)的毕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均须以同等学力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
(4)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按下列规定办理。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第(1)项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与学士学位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以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须符合(1)中的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项中第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到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过硬。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候选人为该单位在职人员。
二、招生学科和领域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3个专业(领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个专业(领域)。具体招生专业请参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此处)。我校2019年专科招生计划预计10月中旬后在网站公布。
三。登记
考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必经步骤。
(1)网上报名:
1.网上信息填报日期: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336000。网上预报的名称和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3360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站: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站: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办公室的要求进行报名
(2)考生应准确填写自己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如实填写自己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必须准确、详细地填写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并应确保上述信息在2019年8月前有效,确保入学各阶段联系顺畅。如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等问题影响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的考研,否则取消其资格。
(5)报名期间,网上查询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网上查询学历(学籍)成绩。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
未通过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按网报公告中的要求向我校提交相关材料。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提供并确认的信息为准。并按网报公告中的要求向我校提交相关材料。
(7)报告
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仔细核对报考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要求(详见附件),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按网报公告中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我校。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研究生,应事先与我校联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关注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网报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到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学校将审查复试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学位证、准考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
请考生于2018年12月14日-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日期为2018年12月22日—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约在2019年2月上旬后公布,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
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此处),自命题专业课考试大纲详见报考学院专业网站,单独考试考生各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我校各类享受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在3月4日—5日按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相关材料不合格者不得享受加分。
六、录取及调剂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将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2019年我校单独考试计划招收40人,其中理学、工学招生人数不低于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
(二)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
七、其他
(一)考生(单独考试除外)在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学制为3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研究生学制为2.5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TI)学制为2年。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余时间到校上课。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学科专业只招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五)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六)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七)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1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2019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关于单独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19年单独组织考试招收四年以上工龄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另行公布)。
(九)2019年,我校将同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085212)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招生方案另行公布。
(十)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原综合科技大楼)521室
邮政编码: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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