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启动、注册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和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和下载。
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1年8月6日
上海2021全国执业药师
职业考试工作安排
一、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或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获得药学或中药学博士学位;
取得药学或中药学相应学历或学位的,其在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增加1年。
报考条件中的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家教育系列或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家承认的应当有颁发文凭权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证书。只有取得了学习证书和结业证书才可以申请。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大学本科毕业后按《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列入第二学士学位国家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本科后学历。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授予的“双学位”或“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药学、中药学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规定,参照学科目录进行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层次,“药学专业”包括药学和药学系统。
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包括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在大专层次,“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现代中药技术、中药、蒙药学、维药学、藏药学。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0月23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专业知识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专业知识
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药学专业知识、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中药学专业知识、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药学专业知识,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中药学专业知识,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五、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六、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详见现场核查。
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10:00-8月18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的照片,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和资料。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告知承诺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详见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
自考资料网:建议开通永久VIP超级会员更划算,除特殊资源外,全站所有资源永久免费下载
1. 本站所有网课课程资料来源于用户上传和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邮件联系站长!
2. 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助力考生上岸!
3. 如果你想分享自己的经验或案例,可在后台编辑,经审核后发布在“自考资料网”,有下载币奖励哦!
4. 本站提供的课程资源,可能含有水印,介意者请勿下载!
5. 如有链接无法下载、失效或广告,请联系管理员处理(在线客服)!
6. 本站资源售价只是赞助,收取费用仅维持本站的日常运营所需!
7. 星光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