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2021考研招生简章,北京舞蹈学院本科生招生简章2021

北京舞蹈学院2021考研招生简章,北京舞蹈学院本科生招生简章2021

专业目录和考试范围

学校招生手册

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舞蹈教育的最高学府,是国内外公认的“舞蹈家的摇篮”。1998年,学校获得舞蹈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被授予文学硕士专业学位。在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舞蹈大学的过程中,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始终保持高水平特色大学的办学特色。学校“音乐与舞蹈”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得了A分,排名全国第四,舞蹈方向第一;学校是全国艺术学学位研究教育指导委员会舞蹈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在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创作、舞蹈史等方面积累了多项学术成果,并有多名卓有成就的专家教授担任硕士生导师。2018年,学校在全国学位授予点动态调整中获批“艺术理论”硕士一级学科,并于今年正式招收艺术理论和艺术管理两个专业方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校真诚欢迎学生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硕士。

北京舞蹈学院考研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仅限于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在专业目录中有明确标注。研究生毕业时,按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注明学习方法。其学术水平达到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上级部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领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工作。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0名,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45名,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5名。2021年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

北京舞蹈学院以德育为根本任务,计划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扎实的舞蹈艺术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能够承担舞蹈表演、编导、教学、理论研究、艺术理论、设计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资格和其他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当时可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必须在当年录取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的人。

3.那些有

5.专业文科硕士不接受跨专业的考生。即报考舞蹈表演、舞蹈教学、舞蹈作曲三个学科的考生,本科专业必须是舞蹈;报考音乐剧与舞台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必须与该专业相同或相近。

6.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选择定向培养模式,并承诺全日制学习一年。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收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每生8000元/年标准收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每生20000元/年标准收取。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每生20000/年标准收取。

学校建立了硕士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三助”岗位助学金。相关内容按照《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教育手册》中的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选择报考点

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舞蹈学院”,代码为“10051”;“报考点”应选择“北京舞蹈学院”,代码为“1151”;“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北京舞蹈学院只在本校设立唯一的报考点。考生不得选择其他考点,因不按上述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2.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交费。

3.报名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信息。

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网上确认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

因部分学历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信息。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防止出现重复注册学籍情况,凡被我校非全日制招考录取的考生,重复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我校不予录取。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

时间:2020年11月6日—10日

2.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凡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报考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0年12月底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网上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准考。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与复试

初试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初试科目:详见附件《北京舞蹈学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与考试科目》表。

2.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考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北京舞蹈学院

4.考试大纲及命题: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

复试

1.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教育部对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在北京舞蹈学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方式、内容及具体办法于复试前一周公布在北京舞蹈学院的网站上。

3.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另增加“舞蹈学导论”、“舞蹈教育学”两门本科基础课笔试。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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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录取

1.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习年限及非全日制培养方式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全脱产学习三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校脱产学习第一学年,并要求在规定年限修满规定学分。

十、毕业生分配

1.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北京舞蹈学院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双硕士学位项目

为提高中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增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中国北京舞蹈学院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依托各自教育优势,联合培养“舞蹈教育——社区舞蹈专业”双硕士学位研究生,此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须首先获得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学籍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其他

上述规定,如与教育部发布的招生公告不符,以教育部发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如有其他未详事宜,请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北京舞蹈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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