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县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吸引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人员结构,经长沙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其中正式工作人员22名,政府编外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事管理
1.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在编制内聘用的工作人员纳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制。他们的岗位等级将在参赛单位竞争后确定。
2.编外聘用政府雇员:不担任行政职务,行使行政权力,占用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管理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长沙县2022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年龄要求见下表。
7.申请人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我省技工院校高级班、储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其大专或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条件、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国家学历有疑问的,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党校资格有疑问的,以省委组织部协调有关业务部门确定的结果为准;对于技工学校学历有疑问的,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成绩为准。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进行确认。出国留学获得的学历学位必须经过教育部认证才能申请。出国留学取得的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为国内计划内同等水平的全日制学位。
8.取得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和最低服务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22年6月19日。普通高校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非2022级研究生不能报考本科,其他情况以此类推。
9.职位表中的备注是对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限制。2020年、2021年、2022年工作单位未落实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10.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全职计算。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脱产学习期间不能算作工作经历时间。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长沙县公务员(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职事业编制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未满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以下;
\\\”29\\\”>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长沙县2022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出现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六、报名、资格初审及相关注意事项
1、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上午9:00-6月22日下午16:30。
报名网址:
长沙星沙人才网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必须先在报考系统完成实名认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岗位选择与修改: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2、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负责,初审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6月22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3、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6月30日9:00开始在报考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4、开考比例
编内招聘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方可开考。
编外政府雇员招聘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
达不到上述相应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5、注意事项
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在网上按要求报名参考。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7月2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参加检测及提供证明,疫情防控要求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查阅,并按通知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2、笔试内容:
笔试分为和申论两科。
考生笔试成绩=成绩×60%+申论成绩×40%,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长沙县2022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满分各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向考生反馈。
4、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该岗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相关处理规定执行。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若入围线上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招聘岗位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报考中共长沙县委党校教研专干、教务专干招聘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试教,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报考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综合招聘岗位的考生,将在结构化面试前或后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总成绩合成
1、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综合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合成。
2、中共长沙县委党校教研专干、教务专干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合成。
3、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每个阶段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综合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中共长沙县委党校教研专干、教务专干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2、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综合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中共长沙县委党校教研专干、教务专干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7、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十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综合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中共长沙县委党校教研专干、教务专干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3、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十三、人员确定及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对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招聘岗位所有录用的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5、编内人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的协议。
6、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四、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长沙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十五、其他
1、报考咨询
各招聘岗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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