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乐清
中考的紧张程度不亚于高考。
今年中考怎么考?
高中招生有哪些政策?
边肖向您发送最新消息。
过来看一看。
为进一步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近年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改革的实践经验,乐清市教育局制定了《乐清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办法》。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原文!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期末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个
学业水平测试对象
01
具有乐清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及以上未注册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02
非本市户籍,在我市初中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和时间
学业水平测试包括文化科目测试、体育测试和英语听说测试。
1文化科目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社会科。
各科成绩:语文、数学150分,英语120分,理科180分(2023年理科总分调整为190分,其中科学实验考试10分)。社会思维试卷分值为100分,其分值计入总分的50%。
考试时间:语文、数学、科学120分钟,英语90分钟,社会思维100分钟。
考试日期:6月15日-16日。
初中地方课程纳入语文与社会思维考试范围,地方课程考试内容分值不超过两科总分的5%。所有文化科目考试均为闭卷考试。数学和科学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文化科目考试命题以课程标准和《2019年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为基础,体现了深化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能力导向,加强了试题与社会现实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在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框架下考察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难度系数在0.70-0.75之间。适当控制题量,杜绝设置偏题和怪题。
2体检
体育考试项目4项,每项10分,满分40分。
必考项目:中长跑。
选择项目:篮球、排球垫、足球绕杆运球、游泳、投实心球、立定跳远、跳绳、50米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考生可从上述项目中选择三项。
体育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具体措施按《乐清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办法》执行。
3英语听说测试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人机对话分值30分,与学业水平测试分开进行。考试日期定在4月27日-28日。
网络图
三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个
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测试方法、时间、内容等具体事宜按《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执行。
2
根据温〔2015〕8号文件精神,考生在温州某学校报名并参加综合素质评价的,综合评价结果在温州是通用的。
三
在温州市外就读的乐清户籍学生,回乐清报名,原学校属于课改实验学校的,对其测试的综合素质成绩予以认可,但须于5月27日前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综合素质成绩证明提交乐清市教育局教育科审核;非课改实验学校毕业的初中生
义务教育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一个
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资格由学校承认。学生需要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科五个科目中的三门或以上达到D级或以上。补考是学校自己组织的。
二
根据学籍管理制度,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义务教育证书由我市教育局审核印制。
高中入学
招生原则01
选择原则
高中招生坚持全面测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考察学生的全面发展,既关注毕业,也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注重共同基础,又注重个人特长。
02
录取的唯一原则
高中招生采取“多选一录取”的原则,即每个考生可以有多个志愿选择,但只有一个录取机会。一旦考生被公办或民办学校、高中或职高录取,该考生的信息将被自动锁定,其他学校无法再次录取。否则不建立高中学籍。
03
一般就业协调原则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普通招生
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努力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
04
同城待遇原则
乐清市引进人才子女、乐商回归人员子女在乐清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享受我市市民同城待遇。
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1基本办法
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布等因素,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温州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公布。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普通高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资格等因素,按平行志愿录取。
在温州市域外就读学生,未回乐清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我市公办普通高中不予录取。如确需回乐清就读的,可根据就读学校当地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参加招生人数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温州市域外户籍应届生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的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具有我市初中电子学籍和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②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我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③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乐清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且有相对固定居所。
普通高中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如果录取不足,原则上由招生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补招,额满为止。
已经被我市教育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分数卡到相关学校报名注册,逾期作自动放弃论处。
2统招生
前置条件。报考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统招生,年龄须不超过17周岁即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报考其他普通高中统招生,年龄须不超过18周岁即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4P及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志愿填报。符合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前置条件且申请参与统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志愿,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填报的时间为3天,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具体志愿填报方法见《乐清市2019年高中招生指南》。
录取办法。统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即在符合前置条件并填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顺序排序, 总分排序时如遇同分,按文化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排序。投档录取顺序排定后,依据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3自主招生和定向生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乐清中学2019年将55%的招生计划以自主招生和定向生招生的形式分配到初中学校,今后将逐步提高该形式招生比例。自主招生、定向生指标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课程改革推进、当地高中入学率和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分配,定向生指标继续坚持向农村学校和优质学校倾斜的原则定向分解到各初中,实行分校录取,学区统筹。从2022年起,乐清中学定向生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
自主招生具体招收办法按《乐清中学2019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执行,被录取的学生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但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定向生的对象须具有乐清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2年以上、学籍在该初中学校且在该校连续读满三年、年龄不超过17周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生招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具体分配名额和招生办法另行发文。
4特长生
普通高中可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足球项目计划单列)。招生学校向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3月30日前我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
获得省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特色学校,或在2016—2018年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一等奖、体育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前六名的省一、二级特色示范高中可申请面向温州市招收特长生。面向温州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每个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5人,招生学校须向我市教育局提交招生方案,经我市教育局同意并上报温州市教育局核准后,由温州市教育局3月3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
报考特长生招生的学生须参加专业测试。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由我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由招生学校预录取,5月31日前预录取名单由我市教育局上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考生如同时被乐清市外学校预录取的,须于6月10日前以书面方式确定一所预录取学校,未确定的考生视为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
特长生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专业测试成绩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前录取。
5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民办普高立足于本市招生,本市内招生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60%,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跨县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0%,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凭考生录取码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跨县域招生学校须与考生家长签署同意录取承诺书。
民办普高可向我市教育局申请不超过招生计划10%的自主招生计划,该计划数仅限于县域内招生,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后由招生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录取。
乐清市知临中学、乐清市嘉禾中学原则上面向乐成公立寄宿学校和乐清市外招生,学校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确定预录取名单,由我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后,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凭考生录取码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录取。
民办普高招生方案需提前报乐清市教育局审定,6月10日前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公布2019级新生收费标准。
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办法
01
中等职业教育类包括中本一体教育、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3+2”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技、成人中专普通班等。
02
中本一体化教育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前择优录取,志愿填报时间及录取办法由温州市高招委另行发文公布。
03
本市中等职业教育类学校招生,须由考生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报名登记,从成绩公布的第三天开始,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
04
考生报考经温州市教育局统一并签发招生计划的乐清市外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学校,由考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到我市教育局。需要由我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的,届时另行通知。
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
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填报时间及录取办法由温州市高招委另行发文公布。录取结果在普高志愿填报的第三天上午公布,未被录取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其他高中学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网络图
高中招生其他事项
1.温州市外学校来温招生的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温州市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在我市招生。对擅自去温州市外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考生,我市不予以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温州市外民办高中在我市招生,须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温州市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在我市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否则不予办理被录取考生电子学籍迁移手续。
2.严肃招生纪律。
我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招生。各学校要履行职责,认真细致做好招生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宣传招生政策。除经审批的跨县域特长招生外,公办普通高中不能跨县域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有偿招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学校三年评先评优资格,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直至追究责任人责任。
学生及其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凡擅自修改或伪造各类证件的,将依法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加分政策
考生在政策照顾加分或特长生加分方面若同时符合多项规定时,则每类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政策加分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情况的考生在报考高中段学校时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待遇。
01
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30分照顾:
烈士子女;
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02
下列六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20分照顾:
作战部队军人子女;
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03
除上述1、2款以外的其他军人子女加5分照顾。
以上除“因公牺牲军人”外,其余军人均指现役军人。
01
公安民警子女加分政策按照《浙江省公安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正公安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执行。
01
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4分照顾: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少数民族考生;
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特长加分规定
1
考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可加6分。
2
考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二等奖或温州市级一等奖者,可加4分。
3
考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三等奖、温州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者,可加2分。
4
2019年特长加分项目另行发文公布。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5
从2021年起,高中招生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类获奖加分政策,初中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方面获奖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体现。
加强制度建设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通过制度创新体现公开、公正、公平,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制度等,杜绝招生舞弊现象。
一
公示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生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和定向生招生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获得A等和综合表现评定获得优良的名单,要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特长招生预录取名单以及民办普高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示。
二
诚信制度
逐步建立学业水平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网上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我市教育局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
监督制度
我市教育局监察室将牵头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保证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我市教育局投诉。
投诉
自考资料网:建议开通永久VIP超级会员更划算,除特殊资源外,全站所有资源永久免费下载
1. 本站所有网课课程资料来源于用户上传和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邮件联系站长!
2. 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助力考生上岸!
3. 如果你想分享自己的经验或案例,可在后台编辑,经审核后发布在“自考资料网”,有下载币奖励哦!
4. 本站提供的课程资源,可能含有水印,介意者请勿下载!
5. 如有链接无法下载、失效或广告,请联系管理员处理(在线客服)!
6. 本站资源售价只是赞助,收取费用仅维持本站的日常运营所需!
7. 星光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