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的各项基本原则,婚姻家庭法重要知识点

婚姻家庭法的各项基本原则,婚姻家庭法重要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于2021年1月1日废止,当然,所有内容都几乎没有动过,搬入了《民法典》第五篇婚姻家庭部分。 结婚是人生大事,如果一个人没有结婚,应该不能说是完整的人生。

客观地说,所有法规都是为了惩恶引善而制定的,维护平等主体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 同样,《民法典》 第五篇婚姻家庭部分也是为了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维护男女地位平等而设定的,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婚姻家庭中的相关条款是为了“保护”男性而设定的。 一起解读一下吧。

第一,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原文1 (目前我国男性比女性多3490万人。 在目前男多女少的条件下,女人再丑也不愁嫁,离婚也要快捷,实行“一夫一妻”不就是保护已婚男人吗?

第二,《民法典》 第五编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试析:如果不禁止这一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男方吃亏,还是女方吃亏? 也许,还不知道有多少男人一辈子戴着绿帽子呢!

第三,结婚年龄“男性不能早于二十二岁。 女性不能早于20岁。 ”(让男人大两岁,不就是为了保护男人的自尊心,成为哥哥好好照顾妹妹吗?

第四,关于婚检,虽然不是结婚的必然手续,但《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第11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另一方真实情况; 不告诉真实情况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解读:“婚检”是自愿的选择,但实际上也是为了男性。 因为结婚检查会向双方通知双方的健康状况和女性有无怀孕。 不,有些诚实的男人永远不知道“喜当父亲”。

第五、《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分别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 ”。 试析:在社会生产中,男性的经济收入一般高于女性,办理婚前财产或者婚姻存续期不是可以办理财产约定,保护男性吗?

第六、《民法典》部分婚姻家庭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分居二年以上”的,作为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今天,有多少男人不是为了生活,而是离妻子远一点,出国或去打工? 有些男人偶尔也要回家,看看女人的脸色,平时能尽一切责任。 有了这个规定,马上申请离婚,不是防止男性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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