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案例|代签、倒签、补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维权案例|代签、倒签、补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代印、倒印、书面劳动合同复签是三种不同的合同订立情况。 对于以这些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人们的认识并不一致。

那么,应该如何认定这种劳动合同的效力呢?

让我们通过案例来看看吧。

【情况1】

替代的劳动合同

效力取决于授权或追认

2022年9月10日,林先生从一家公司离职时,要求公司支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 公司反驳说,林先生的同乡肖某代理了林先生的劳动合同。

那么,如果林先生不请肖某代签字,事后又不承认肖某代签字行为,肖某代签字的书面劳动合同有效吗?

[意见]评论

肖某代签署的书面劳动合同不生效的,公司应当依法向林先生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分别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

与之相对应的,由他人代为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经过被代理劳动者的授权或者追认。 经批准或者追认的,劳动合同发生效力。 相反,对代理的劳动者不发生效力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

【情况2】

反签字的劳动合同

效力由双方自愿自治

管老师进某公司8个月后,公司提出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落款时间写在管老师进公司之日。 老师对此没有异议,并签名批准了。

这份书面劳动合同对管理人员有效吗? 管理老师还能索要7个月两倍的工资吗?

[意见]评论

案件相关书面劳动合同有效,管理教师不能要求7个月的两倍工资。

本文所称劳动合同反签字问题,是指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供一定期限的劳动后,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限涵盖合同签订之前的期限,落款时间为劳动关系创立之初。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主、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该规定表示,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该合同有效。

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与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由于不能否认反订立劳动合同没有立即订立合同的事实,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情况3】

重新签署的劳动合同

效力取决于双方协商一致

钟先生于2022年1月15日进公司。 2022年7月15日,公司提出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22年1月15日起两年,落款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钟先生在合同上签名承认。

那么,书面劳动合同有效吗? 钟先生可以要求五个月的两倍工资吗?

[意见]评论

案件涉及的书面劳动合同有效,钟先生可以要求5个月的两倍工资。

本案涉及劳动合同的再签订问题,与劳动合同的再签订相比,两者都发生在劳动者提供一定期限的劳动后,劳动合同期限涵盖了合同未签订的阶段。 两者的区别在于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落款时间为合同的实际订立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落款时间早于合同的实际订立日。

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在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合同才有效。

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应当与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第二天,截止时间为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天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来源:劳动午睡

资料来源:大兴微型工会